一、目标任务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为充分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宣传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按照全国妇联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经开、苏滁立足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在各领域推送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普法海报、公益片、微视频等,不断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 三、重点宣传内容 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普法海报、公益片、微视频等。下载链接如下: 1.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片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o-kM-BD5EXfL13BPAX8kw?pwd=tke2提取码: tke2 2.妇女权益保障法公益广告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1CKiLCOfKJS9rp4s8ww8zg?pwd=rpfe提取码: rpfe 3.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海报百度网盘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d_zJcIIRH_NK7UPK09PoQ?pwd=wmfy提取码: wmfy 四、时间安排 自7月下旬起持续开展。 五、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安排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络等活动。各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 1.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农村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2.市民政局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社区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3.市教体局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校园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 4.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机关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市经信局、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企业活动,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 6.市妇联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家庭活动,强化家庭成员法治观念。 7.市网信办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进网络活动,促进法律精神的网络传播。 (二)其他安排 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经开、苏滁要因地制宜,结合文明创建,结合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等,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持续扩大影响范围。 六、工作要求 全国、省、市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将不定时随机抽查。请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加强指导和督促,持续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经开、苏滁请于8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包含图片、影像等资料)报送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联系人王玉颖、冯雪,联系方式0550-3010727,邮箱fx20220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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